廿四年前,一九八九的春天,正在為紐約四海劇社準備導演夏季新戲,選擇了Inherit The Wind 一劇,並誠邀香港名編劇杜良媞為我翻譯,取名《義不容辭》。此劇是美國劇作家傑羅姆‧勞倫斯(Jerome Lawrence)及羅伯特‧李(Robert E. Lee)的著名劇作,根據二十世紀初轟動全美的法庭訴訟寫成。故事講述一九二五年美國田納西州(Tennessee)政府控告年青教師在課堂上教授達爾文進化論,轟動全國,引起軒然大波。兩名傑出律師堅守信念,法庭內雄辯滔滔,劇情峰迴路轉。審訊結果,最終迫使美國政府修改法例,影響深遠。
在細硏此劇過程中,演員出身的我,發覺自己愈來愈「恨」做辯方律師的角色,於是有一晚夜在那 midtown 的餐廳內游說杜良媞取代導演一職,好讓自己可以專注演好戲中 Henry Drummond 這角色。同時亦邀請到當時在美國進修戲劇博士的盧偉力飾演控方律師一角。
Inherit The Wind 截取自聖經的箴言一句「擾害己家的必承受清風,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僕人。」(He that troubleth his own house shall inherit the wind: and the fool shall be servant to the wise of heart.)此劇的主題是維護人有思考的權利(Freedom of Thought),即使如民主自由的美國,也在前人不懈的努力下爭取而來的。
六月,正當此劇綵排如火如荼期間,便發生了「六四事件」。事件由最初學生民主運動開始,而學生其中一樣要爭取的便是言論自由(Freedom of Speech)。思考權利與言論自由兩者雖不盡同,卻也殊途同歸。所爭取的都是凡人皆有同等權利去表達自己,本來就是一件無可厚非的事,就像人有權呼吸睡覺食飯拉屎一樣正常。事件發生後,令自己感受不同了,更加能體會到劇中辯方律師的心情,那份無奈和壓力,包括對其摯友(控方律師)的失望,和盡心維護人權的使命感。這齣戲,這個角色,一直都很難忘,直到今日。因為「六四」。
是廿四年前的事了,卻又好像還是那麼近。
後話:香港戲劇協會在二○○四年亦將此劇搬上香港舞台,取名《承受清風》,由鍾景輝及梁天擔演,傅月美和古天農聯合導演。若果沒有記錯,當年古天農獲得獎學金來紐約進修一年,亦是此劇的座上客。
